泛亚微透:泛亚微透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大 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泛 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 1 次,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