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泛亚微透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