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泛亚微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 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