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创精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