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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科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页,为《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元 腊 梅 毛腊梅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所涉 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在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就前述议案所 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