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提请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签署代建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 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础上,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 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 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