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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 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 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 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