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次会议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15: 30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给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 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为黄国银、胡博恩、徐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时创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2023 年度,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 认真履行了相关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