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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