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 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证券投资 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仅为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而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 预计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及其 他资产管理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