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留置和定金等。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信用证或保函业 务等。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