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风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 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研发中心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6.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