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翔金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 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时,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 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体上(以下统称"符合条件媒体")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