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捷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1 /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未作出规定的,适 用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