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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500HCR(688500)2024-01-12 09:40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 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慧辰 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杨蕾女士、何东炯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进 行了解,杨蕾女士、何东炯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 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