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17年 任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r 委员签字: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全体委 员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