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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688500HCR(688500)2024-05-09 09:4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函【 上证科创公函【2024】0091 号 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或说明下述问题。 1.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消除 1.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消除 关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消除。公司 2022 年度因被证监会 立案调查、无法评估子公司信唐普华的相关应收账款及收入的真实 性、准确性,以及无法就收购武汉慧辰少数股东权益相关安排的商 业实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了前期 会计报表差错更正。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期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已 消除,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公司补充披露:(1)武汉慧辰 2023 年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2)结合武汉慧辰调整业绩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