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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10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号 外经贸大厦 层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588 号 我们的责任是对青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青达环保公司为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青达环保公司申请发行证券所必备的文件,随 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青达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