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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508Chipown(688508)2024-01-25 10:3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无锡芯朋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芯朋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特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 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