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2023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后,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63%,为对全资子公司无锡安趋电子有限公司和苏州博创集成 电路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 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 关规定,报告期内存在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