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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7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7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贾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樊 崇、贾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 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 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