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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金冠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 查情况表》,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希慧女士、郭洁女士、崔希有先生均能够胜任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