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贝尔""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吉贝尔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6,273,164.8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