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吉贝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名: 王 李腊梅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 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7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