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作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赵锁富先生具有担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与工作经验,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任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聘任赵锁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翟建中先生具有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与工作经 验,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任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