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宜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内容和审议程序均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 求,作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的独立意 風 (此页无正文,为《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