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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出水解原因会计所示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宫华大厦A座9层 /F Block A Fu Hua Mans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3SHAA2B011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贝尔公司)董 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吉贝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吉贝尔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 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