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按规定履行原保荐机构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工 作。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 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孚能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东吴证券现出具保荐工作总结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