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6月修订)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高管 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孚能科技(赣州)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薪酬"是指公司董监高人员因履职为公司提供劳务、 服务,依法从公司取得的货币性税前收入,包括工资和绩效奖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内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 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监事,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