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阳佳余(签字):_ (本页无正文, 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吕超(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艾 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