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中信证券关于艾力斯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 号),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04,5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