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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思:安杰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或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 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一条 为保障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按 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