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一条 为规范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