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4-01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 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相应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 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