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方拥军、李晓明、赵凌云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 月 26 日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要求,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