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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 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双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双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提名委 员会委员过半数推选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