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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 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 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为: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