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票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 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1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 应声明并说明理由。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