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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广东·深圳 二〇二四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