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广东·深圳 二〇二四年五月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