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鸿)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袁鸿,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优利德科技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