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优利德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股督导跟踪 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 | |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保荐机构已与优利德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 |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 | | |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 | | | 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