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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88639AHB(688639)2024-09-12 09:51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2208 号 致: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以及贵公司(下称"公司")与安徽天禾律 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2、公司 2024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载于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