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往 来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