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 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年度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 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年度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启军 李颖琦 刘峰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