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各级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