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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四方光电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88665Cubic(688665)2024-04-17 10:4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关于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四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 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方光电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