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 性的梳理与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092,604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729,646 | | 元。 | 元。 |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 | | 去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 | |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