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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