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通过决议决定召集本 次股东大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 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040 号 致: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 ...